国庆电影品鉴 _ 《浴火之路》:当复仇走向玄学,谈何爽感?
一年一度的微博音乐盛典隆重开启,北京这一夜注定又是热闹非凡啊,来瞅瞅今年音乐人们要引领华语乐坛走向什么新高度吧。开场歌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八三夭乐团的《想见你想见你想见你》,妥妥是全场大合唱啊,台下的歌手们也都和观众们一样挥舞荧光棒,这个开场还挺燃的。
不同于《亲爱的》等早前的“打拐”题材电影,《浴火之路》有一层公路犯罪电影的外壳。三个主人公都是孩子被 的父母,他们组成“虎狼兔”三人组,一路展开寻亲与复仇。
这也是为什么影片前期在营销上花了不少笔墨强调主人公是狠人,大谈复仇的爽感,让观众在没走进电影院前就充满期待,想要看到一场匡扶正义的“以暴制暴”。
必须承认,与同档期的作品相比,《浴火之路》是能拿到及格分的。在群戏的框架内,三位主演稳定发挥,各有特点,前半程公路之旅看似平淡却也能给人极强的视觉享受——他们从荒漠脱困,与一群文艺青年相遇并在月色下高歌的片段,交织浪漫与悲情,青年们带着寻亲启事骑着摩托出发的画面,亦是温暖的传递。
但遗憾的是,电影整体情节之放飞,极大程度地消磨了“打拐”主题悲凉的现实感,后半程草率到几乎是胡乱编造的故事,也很难带给观众解气的爽感——既然犯罪分子的覆灭主要依赖于因果报应,暴力是为了什么?或者说,丢失孩子的父母的一切“发疯”都是合理的吗?
这一点,在肖央扮演的“老虎”崔大路身上表现得极为明显。这个因为丢了孩子而一蹶不振的土老板,原本有着不错的现实底色。他在寻亲互助会上悬赏十万求线索,被人骂“有钱了不起”就跳起来干架,出狱后生无可恋想要卧轨等等片段,真实还原了寻亲父母游走在崩溃边缘的精神状态。
但令人疑惑的是,大概是为了表达崔大路的痛苦与迷失,主创又给他加上了一连串混不吝的前史:为找孩子囊中羞涩,他和李红樱合作“仙人跳”敲诈勒索,但因为“脑子发懵”,他又把勒索来的钱在赌桌上挥霍一空,最终被判入狱;出狱并求死未果之后,崔大路找到李红樱,张口闭口“我的女人”,命在旦夕还在哈哈大笑“樱子昨晚把我睡了”……
不是不可以表现寻亲的绝望会把父母逼疯,也不是说主人公必须品德高尚,但种种自恋油腻的表达,让人感觉不适:这人是真的想找孩子吗?还是男性视角下的自我感动?
同样,赵丽颖扮演的“兔子”李红樱的故事线中,观众看到的也只是一个极具男凝意味的女性形象,她外表冷漠,内心善良,几乎没有太多主观能动性的发挥。青梅竹 丈夫把李红樱一岁的女儿卖掉,她无力阻拦、追悔莫及。在 被救活后的五六年时间里,她 想到的出路是跟崔大路“学挣钱”,然后攒够钱回去找人贩子丈夫把女儿买回来。
已知犯罪分子,已知有办法找到犯罪分子,请问,打110报警就这么难吗?
不难看出,主创有意为李红樱加入慈悲为怀、因果循环的内核。当三个主人公被困荒漠、走投无路,突然狂风呼啸,一只兔子从天而降。崔大路和赵子山想杀兔子、喝兔血,但李红樱却强调这是一只要回窝喂养孩子的母兔,不能杀。在她放生母兔之后,三人顺利离开荒漠。这一善行,在后期进一步指向了李红樱的善报:绝望的她试图 ,却在水中听到了千里之外女儿的哭声,果然,她和女儿双双获救。
但除了表面的冷漠之外,李红樱作为女性更为生动的愤怒与反抗,是缺位的。片尾李红樱在找回女儿之后,为了义气配合崔大路、赵子山假意嫁给犯罪分子老金的傻儿子的戏份,看似是“兔子急了也咬人”,可她三言两语说服老金儿子反对父亲的恶行等情节,几乎经不起推敲。脱困与复仇,与人物的智慧勇敢无关,不过是导演和编剧为迅速收尾而大开“金手指”。
于是,在所谓“虎狼兔”三人组中,真正得以暴烈复仇的,只有刘烨扮演的“孤狼”赵子山,他也成为了全片完成度最高的一个人物。他为何复仇,如何复仇,交待得明明白白。赵子山的孩子被人贩子灌入过量 致死,家破人亡的惨剧,让他从警校教官变为了信奉私刑、一路追凶的孤狼。而在一连串的暴力之后,他还因意外找到李红樱的女儿而获得救赎:“孩子被拐找回来的概率是千分之三,这就是奇迹!”
即便如此,赵子山的复仇也伴随着很多狗血情节:终极 oss老金明明是大型人口 集团的首领,却连给儿子找个媳妇都要四处托人。这段离奇情节存在的 意义,是让三人组有机会取信于他、内部击破。而所谓内部击破,则是在赵子山、崔大路一通打打杀杀之后,老金为了追跳进泥坑的儿子一起跳坑而亡,李红樱的丈夫、人贩子陆永安凭空被雷劈死。
当复仇走向玄学,何来爽感?人物强行降智获得的成功,何来爽感?看似天理昭昭、报应不爽,但在“打拐”这样沉重的主题中,凭借放飞获得胜利,当然是太过儿戏了。你非要说寻亲父母的生活太过绝望、只有魔幻的反击才能获得安慰也无妨,但片尾放上大量“寻亲”的真实片段、辅以催人泪下的主题曲,显然是一种质量不够、眼泪来凑的廉价营销——试问,观众落下的泪,到底是被缺乏逻辑的复仇所震撼,还是被真实新闻触动了心弦?
真正的 狠片,或真正的现实力作,《浴火之路》两头不靠。如果你只是单纯想看看人贩子的恶有恶报,那随便打发两个小时,未尝不可。